王银宏:致我们还未逝去的读书青春【点赞青春第28期】

法律史学研究院 王银宏

转眼间,我们迎来了法大的第六十四个生日,作此文略表对法大的爱意与浓情。确实,法大及法大的老师们是有恩于我的。

我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从硕士研究生时才开始在法大学习和生活,若依不少人以本科毕业的院校为“母校”的标准,法大不能称为我的“母校”,但是在我自己看来,法大是我纯正地道的“母校”,因为我真正的知识获取和学术训练阶段发于斯,始于此。

法大的研究生生涯,给了我法学意识上的重生。在本科时,我不能算是一个好学生,因为我的成绩表上只有约三分之一的课程成绩超过85分,特别是刚入大学的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中有两门课程的成绩为60分,直到现在我都很感激给我60分的宪法学和法哲学的老师,因为他们,我的大学时代才没有补考的经历。这里,我是真心感激的,这并不是反话,因为我当时真的没有好好学习,当然也更没有学懂。对于一个在上大学之前没有离开过当地、平时几乎没说过普通话的理科生来说,一个大城市、一所大学让我见识了太多:入学几个月后才真正听懂起初感觉像是一门外语的重庆话,大学课程中很多之前闻所未闻的的术语和概念,都令我彷徨和抗拒。

记得法理学中“法的价值”的概念,当年期末考试时,这个名词解释题我是空着的,没有做答,因为我真的不理解法的价值就是教材上所写的那些关于主体客体的抽象词句,直到本科毕业之后,来到法大研究生院,我才慢慢琢磨何为“法的价值”,特别是之后看到江平先生所写的“法治天下”四个大字时,我才恍然大悟,这不就是一直困扰着我的“法的价值”吗?

法大的研究生生涯,更让读书与我有了难以割舍的联系。大学时,我对教材很不感兴趣,但是为了能在期末考试中逃离60分的“红灯区”,又不得不彻夜通背教材,因而除了期末考试前的几个星期看教材之外,我平时都是在图书馆借阅一些自己认为感兴趣的书籍(当然也是受到两门考了60分课程的刺激),一开始是关于西方哲学的,但是读起来太费劲、太难理解,转而读了些关于美国宪法以及宗教与宗教史方面的书。我在研究生阶段的第一篇学年论文是关于基督教刑罚的,也是与此相关。研究生院诸多老师的不倦诲示使我得以摸入学术之门,也正是在硕士毕业论文的写作中,我才知晓外文著述的引注格式和注释方法,逐渐认识到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重要性——这二者是现代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和最低限度。如此看来,真正的学术训练是开始于我的研究生阶段,学术兴趣也主要集中于宪法与宪法史,特别是外国宪法方面,别忘了,宪法学可正是我入大学第一学期期末考了60分的那个学科啊。

在硕士研究生阶段,我读书不算特别多,大多也是漫无目的地随性而读。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之后,我才真正开始系统地、有目的地读书,对一个问题了解越多,才越深觉自己所学之少,所知之浅,不免有“书到用时方恨少”之感。由学生成为老师之后,这种感觉有增无减,因为自己已不单纯是知识的吸收者,同时也成为知识的传播者和一定程度的“创造者”,肩上的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我丝毫不敢懈怠,惟有勤读书、多思考,才能不负于学生、不负于自己。而这种使命感的根基,就是法大的学习生活和学风氛围为我培育的。

在我看来,一切都是“身外之物”,而惟有知识,学到了之后就成为自己的,并因此会终身受益。当然,吃了肉之后长到自己身上,似乎也是这个道理,但是长肉之后还可以再减下去,而获取知识则不同,随着不断地学习,知识的获取是只增不减的,我们学到的知识之间甚至还会发生“化学反应”,如此,我们可能会“创造”出知识,所获知识的体量可能会呈几何倍数地增长。我们的校训“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我们为什么要学习知识、如何学习知识,特别是为我们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提供了学习准则和价值目标,学校的各种制度与设施也是服务于此目标的,并努力为老师和学生创设开放、多样、宽容、自由的读书和学习环境。多读书、读好书,有百利而无一害,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学富五车、满腹经纶之人与不学无术、胸无点墨之人的谈吐气度自是有很大差别,在此意义上,“主要看气质”的网络热词亦非玩笑和虚言。

在学生时代,我的履历乏善可陈,希望不会对同学们起到反面的消极作用,而读书——好读书、读好书是我们要始终坚持的一种生活方式。惟有如此,我们才能无愧于自己的青春。

以此致我们还未逝去的读书青春,亦为法大的六十四岁生日道贺,愿法大的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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