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所、中心:
根据人事处关于2011年岗位聘任工作的安排,教务处将对申请晋职人员的教学情况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1.申请晋职聘任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课时;
2.申请教学贡献突出的教授四级岗位聘任教师本科教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得分;
3.申请晋职聘任教师课堂外教学活动条件;
4.申请晋职聘任教师教学成果认定为科研成果。
二、提交材料
1.教师申请本科课堂教学课时认定应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教师本科生课堂教学课时审核表》(附件1)并报二级聘任单位。
2.教师申请教学成果认定应按照《开云电子游戏教学成果认定办法(暂行)》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教学成果认定表》(附件2)并报各二级聘任单位。表格需填写准确、详细的项目名称。教材、教改论文需提供原件。
3.教师申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得分认定与课堂外教学活动条件认定应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课堂外教学活动条件认定表》(附件3)并报各二级聘任单位。教师填写课外教学活动条件需填写详细的项目名称,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教师向二级聘任单位提交《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课堂外教学活动条件认定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审核安排
1.各二级聘任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晋职聘任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教师本科生课堂教学课时审核表》于9月28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厚德楼307)进行认定。
联系人:程田芳 电话:58909093
2.各二级聘任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晋职聘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教学成果认定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课堂外教学活动条件认定表》,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时间为:
9月27日 8:30-16:30 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五层会议室
审核单位: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商学院、比较法研究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学部、新闻传播学院、科研系统.
9月28日 8:30-16:30 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五层会议室
审核单位: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外语学院社会学院、科学技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孙园植 电话:58909088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教师本科生课堂教学课时审核表.doc
2.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教学成果认定表.doc
3.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课堂外教学活动条件认定表.doc
教务处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