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学联的通知精神,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12级新生和新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曾担任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要按照确定的候选名额,根据评选标准结合各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评选。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经学院分党委审查同意后,于12月17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纸版登记表报送至校团委,并将电子版材料传至cuplzhz@126.com,由校团委上报至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评选工作应在学院分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分团委进行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组织及班级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公示等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分党委审批。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院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才途径的生动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班集体查找不足,促进学生组织的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班集体和个人的典范,扩大评选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联 系 人:张红哲
联系电话:58909201
附件: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doc
2.三好学生登记表.doc
3.优秀班集体登记表.doc
4.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共青团开云电子游戏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