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3]6号)的要求,我处从即日起受理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鼓励和组织退休科研人员申报;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2.申报成果须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三名专家推荐。


  3.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8)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9)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0)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4.少数民族文字成果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5.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我中心只受理其他23个学科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1.申报材料(相关附件请登陆科研处主页http://gate.cupl.edu.cn/kyc下载):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013年2月修订),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申报成果,由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5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2.报送方式:


  (1)报送时间


    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集中通讯评审,全国社科规划办计划于6月、11月各进行会议评审一次。3月22日(星期五)前申报的,将在6月进行会议评审;之后至8月23日(星期五)之前申报的,将在11月进行会议评审,逾期报来的转入下次评审。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连雅茜  


  报送地址: 政法大学昌平办公楼A501


  邮件地址: yaqianlian@126.com


  电    话: 58909104


 


科研处


2013年3月8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