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实现通过改进科研评价提升研究质量、促进学风建设目标,2013年度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任务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与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战略目标,针对当前改进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和完善学风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课题申报范围详见课题指南(附件1)。
1.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
2.重大课题要求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进行课题设计论证;一般课题可以围绕课题指南规定的相关范围和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题目。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重大课题研究周期为3年,最终成果要求详见课题指南(见附件);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成果为专著或2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本项目为工作专项,应为教育部(社科司)工作简报、专家建议、成果摘报或学风委工作简报提供2份以上稿件,其中重大课题应提供3份以上稿件。
2.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办理结项手续,同时报送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重大课题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资助”字样。
三、申报条件
1.此次为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2.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风,对国内外学术规范现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研究基础并有相关研究成果。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填报申请书流程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书已启用2013版,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进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点击右上角 “项目申报系统” 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
1.点击页面左侧“申请书下载”,下载申请书软件(注意区分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
2.双击下载的文件安装到指定文件夹;
3.双击该文件夹中的“2013年项目申请书.doc”文档,按提示填写内容;
4.完成“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保存文档,打印申请书并签字(如果使用非默认安装模式安装的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时会出现“隐含模块编译错误”的提示信息,遇此情况,请用典型安装模式重新安装Word 2003,再进行打印即可)。
五、相关材料下载
请从科研处主页http://gate.cupl.edu.cn/kyc“工作通知”栏下载: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13745-2009 (人文社科类);
4.课题指南;
5.《申报一览表》
六、材料报送
(一)申请书电子版审核
各单位请于2013年1月4日下午3:00前向科研处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二)修改、上传申请书
科研处审核(如有问题科研秘书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并统一上传最终定稿的申请书。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1月14日上午10:00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原件2份( A4纸单面印制,左侧装订。一般课题《申请评审书》A、B表单独装订,B表夹在A表内;重大课题A、B表合订。);
2.《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科研秘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确保《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和上传的电子版一致并签字。
(二)《申请评审书》封面“学校代码”填:10053。
(三)《申请评审书》B表中:“经费概算”中“管理费”不填。
(四)为保证匿名评审的公平公正,课题《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重大课题不受此限。
(五)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六)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办公楼A501)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科研处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