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2012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决定举办“2012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将有关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各学院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专职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


    二、参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2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上述条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1-2名候选人,将加盖学院分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候选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3年2月23日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主楼A405B),同时发送电子版及候选人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至cuplxsc@163.com,邮件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2.学校将在本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基础上组织评选,并推荐其中1名候选人参加本次活动。


  3.本次评选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进程可登陆以下网页了解: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页www.moe.edu.cn及辅导员研究会工作网站www.gxfdy.edu.cn


    联系人:张金磊 58909119


 


学生工作部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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