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1】21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及时间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请有人选的单位于8月29日上午11:30前将人选报于人事处师资科。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推选质量。将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特别是近3年获得过国家三大奖主要获奖人推荐上来。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学校确定人选后,由所属单位于8月30日上午11:30前组织候选人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报送材料并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候选人登陆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用候选人注册密码(2011jyb30)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必须在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包括:


    1.学校正式推荐报告一份;


    2.《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0份。其中2份原件,18份复印件(推荐表中的”推荐单位意见”栏请勿填写,”声明”栏须由被推荐人亲笔签名)。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


    (8)其他材料。



    联系电话:58909115


    联系人:宋淑峰




人事处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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