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和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率领民革中央调研组一行来到北京、河北、天津等地,围绕“京津冀能源结构调整”主题开展调研探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建言献策。我校环境法研究侯佳儒教授作为环境法专家参加了调研。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民革中央副主席傅惠民、田惠光,民革中央原副主席、中国工程院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院士谢克昌,中国工程院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主任、院士彭苏萍,中国工程院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院士、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刘吉臻及国家相关部委,京津冀地方相关领导、专家参加了调研和座谈。
生态环境既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京津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造成环境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能源结构不合理、化石能源消耗密度大、散煤消耗量大是重要原因。《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将生态保护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大率先突破的领域之一。
调研组一行先后考察了北京市气象局,北京科利源热电有限公司热力供应中心锅炉车间、控制室及中国通号集团核心实验室、中控室,以及河北大王店长城汽车产业园、大唐清苑热电厂、天津中新生态城智能供电营业厅、大港龙源马棚口风电厂等,详细了解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及绿色轨道交通发展等有关情况。
侯佳儒教授认为,“从能源立法角度看,能源结构调整才能实现能源安全、能源清洁和低碳发展三个价值的统一。能源安全,为保障京津冀地区的协调、持续发展,必须保障能源充分供给;清洁能源,需要通过能源结构调整,减轻环境保护压力,雾霾治理迫在眉睫;从国际大环境看,中国面临气候谈判的压力,需要承担国际义务,做负责任的大国,低碳减排是时势所趋。”
“能源结构的调整,就是要做好一个加减法。”侯佳儒认为,“必须加大可再生能源比重,削减煤炭的使用,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地热等可再生能源;而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则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如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社区团体购电制度、绿色消费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特别是公共效益基金制度,在购电价格中提供一定比例用于支付能源技术的开发。”“京津冀能源结构调整不仅可以纳入京津冀工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的框架,还可以纳入京津冀环境治理联防联控的制度框架。能源结构调整的最大阻力是传统能源结构的生产惯性、消费惯性、制度依赖和思维惯性,要破除这些强大阻力,决心和意志格外重要。”
据悉,“大调研”是每年经中共中央批准、由中央统战部负责组织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的考察调研活动,调研主题都是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由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带队,是每年民主党派调研工作的重中之重。“大调研”之所谓“大”,在于层次高、地位重、影响大。“大调研”最早开始于1993年,到今天已经走过了20多年,要说调研成果,那可是数不胜数。从当年的三峡工程、浦东开发、西部大开发,到近些年的福建海西经济区建设、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长江经济带健康发展,民主党派中央在调研中形成的许多意见建议被有关部门列入重要议程并予研究采纳,为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中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从2014年开始召开的调研协商座谈会上,协商主题就是民主党派“大调研”成果,“大调研”在政党协商中又焕发出新的活力。
调研结束后,民革中央将根据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报告,通过“直通车”,为中共中央、国务院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人民日报、团结报对此次调研做全程报道。
[文章来源]:http://web.cupl.edu.cn/html/news/news_173/20160414155016740508589/20160414155016740508589.html